宁波老虎咬人事件:生命堪悯,规则当守
事件回放
2017年1月29日(农历大年初二)下午,在宁波雅戈尔动物园发生一起老虎咬人事件,受伤男子被救出送医后不治身亡。
据后续报道,被咬游客系湖北人,事发当日,他带领妻子和孩子随同朋友一起来动物园参观。动物园门票为每人130元,他为妻子和小孩购票后,自己逃票翻墙进入动物园。入园后误入老虎散放区,遭到老虎攻击。特警赶到后,将咬人老虎击毙,但无奈为时已晚。在普天同庆的新春之际,发生这样的惨剧更显悲怆。
北京八达岭动物园老虎伤人事件尚未平息,类似的惨剧又一次上演,大家在对伤者怜悯惋惜的同时,关于敬畏规则与尊重生命的讨论随之在网上发酵,甚至因为观点不同而引发了激烈的争吵。
网友观点
对于此次老虎伤人事件,现在网上已经分为两派观点,大家互相争吵,几乎要打起来。
一派人认为受害者不遵守购票入园的规则,自己作死不值得同情;
另一派认为,无论事件的起因为何,该游客已经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出于人道我们也应该对其怜悯同情,而不是指责嘲讽。
作文立意
角度一:受害者作为唯一的肇事者,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遵守规则不仅是文明素养的体现,同时也是对生命的尊重。
对于逃票行为,动物园有明令禁止,老虎也没离开自己的区域,唯一主动破坏规则的是这位游客,他虽然受到远远超出罪责的惩罚(逃票罪不致死),但这完全是他自己所致,作为同类我们当然怜悯死者,这是起码的人道,但不应同情。
因为“同情”这个词的语文定义中,就天然包含“对别人的遭遇产生共鸣”,如果你一向是一位规则的遵守者,你是不会对一个如此肆意破坏规则的人产生共鸣的,因为你不会代入他的角色,所以共鸣不起来,也“同情”不起来。
许多网友对于死者冷嘲热讽,表面上看起来确实过于冷酷,但也不能说是毫无人性,因为这是一种长期压力下的自然反应。
当今中国社会现实,就是有太多破坏规则,甚至无视规则的人大行其道,并且总得不到惩罚。从公共场所大声叫嚷、吸烟、随地吐痰,再到随时可能致人死亡的打远光灯、随意变道,都难以得到惩处。
而相比之下那些敬畏规则、遵守规则的人们一次次地成为受害者,一次次忍气吞声,怨气一点点积累,破坏规则的人却肆无忌惮。终于,遇到一位规则的破坏者受到了“惩罚”,且被一个更高规则惩罚(大自然界的弱肉强食规则),哪怕这惩罚过于严厉,又怎么“同情”得起来呢?
每个人都会犯错,但怕就怕在有些人把犯错当做理所应当。成年人须为自己行为负责。
可惜的是我们周围实在有太多的“巨婴”,习惯了不遵守规则,习惯了其他人的忍让,习惯了不受惩罚和不负责任。八达岭老虎伤人事件的当事人至今仍试图让园方负责任并赔偿,就是一例,也正是这些人耗光了社会对于犯错者的宽容。
从这个角度来看,受害者不冤,又很冤。
他不冤是因为他自己破坏规则,他自己就是肇事者。他冤,是因为他一个人无形中背负了所有“规则破坏者”累积起来的骂名。
总之,这是一场悲剧,受害者值得怜悯,但他作为一个成年人,作为唯一的肇事者,他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我们怜悯生命的逝去,这不涉及什么价值判断,而是对生命的尊重。
角度二:受害者固然有错在先,但是对他的批评和抨击也应适度,因为尊重逝者也是一条基本的公共行为规范。
死者的确破坏了规则,他的行为应当被批评,但是我们也不应过度抨击谩骂,甚至嘲笑起哄,他已经为自己的过错付出了终极的代价。
的确,挑战规则应当付出代价,但这代价绝不至“死”。伤者终归不幸,再用“作死”、“该死”的审判式话语对其嘲讽,也是人性层面的逾矩。
西班牙有谚语说:“死亡,即是无回应之地。”死是施予一个人的极刑,很多违反规则者应该为破坏规则买单,但远不至“罪大恶极”的程度。很多人把他们设定为社会新闻丑角,让其扛起所有对准“不守规则者”的舆论火力,这是不公平的。
罔顾死者尊严和生命永逝的悲剧,说某人的死是活该,是冷血的。有责任归有责任,它跟“该死”,不应轻易地画上冷血的等号。
最难以面对这件事的,是伤者的家人、孩子。他们是无辜的。尤其是孩子,目睹了那惨烈的一幕后,如何从阴影中走出来,让心头的创伤愈合,将会是一个难题。我们在网上看似随意的一句话,都可能对他们造成二次伤害,都可能影响到他们日后的生活和成长。
当我们站在道德高处批评指责他人的时候,千万不要让言论超出文明的边界,不要让对恶的恨吞噬掉自己内心的善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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