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中的道德与人性
时事回放
“江歌东京遇害案”已经家喻户晓,在网络上也掀起了热议。
2016年11月3日凌晨,在日本读研的24岁青岛女孩江歌,在东京租住的公寓门前被杀害。凶手是江歌室友刘鑫的前男友陈世锋。
案发前两个月,和男友分手后,刘鑫不堪其骚扰又无处可去,被江歌好心收留。案发当天,江歌接到刘鑫的电话,希望她能来车站接自己回家。善良的江歌不顾夜深天寒,孤身在车站等了两个小时接上刘鑫。两人回到住所时,却发现刘鑫的前男友陈世锋已找上门来。
为了保护刘鑫,江歌让她先进屋,自己则留在门外试图阻止陈世锋。结果,被陈连捅十余刀,刀刀毙命。
这个过程中,躲在屋内的刘鑫听着江歌的声声惨叫,却自始至终没有开门搭救,给她哪怕一丝生的希望。
而在江歌去世后的近300天里,无论江妈妈怎么哀求,刘鑫(包括其父母)自始至终都不愿露面,并拉黑了江妈妈的微信、电话等所有联系方式。此外还威胁江妈妈如果再继续在微博上说她,就不再配合警方调查。
而否认江歌是替刘鑫而死的刘鑫父母,甚至在电话中对江妈妈说江歌遇害,是因为她命短,不关自家闺女的事儿,并对其大爆粗口。
直到江歌遇害案12月10日开庭前,《局面》专访江妈妈和刘鑫,头戴帽子、身穿艳红色裤子的刘鑫才首次出现在江妈妈面前,说出“对不起”。
江歌案并没有什么迷离的案情或传奇的桥段,引爆公众舆论的主要是当事人刘鑫在悲剧发生后的表现。她的自私和冷漠引发了公众极大的愤慨,人们对她的声讨和指责甚至超过了对凶手本身。
互联网上,各大微信公众号纷纷发文,掀起了一场关于法律、道德、人性的大讨论。大家对于江歌妈妈的同情是一致的,对于杀人凶手的愤怒是一致的,甚至对于刘鑫一家的不齿也是一致的,但是由于观察角度不同,思想认识不同,各方还是有许多不同的观点,个中道理值得我们深思。
素材解读
角度一:法律不容挑衅,道德底线同样不可突破
江歌被害,刘鑫无疑负有很大责任,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江歌是为她而死。但是正常情况下,法庭并不会判处刘鑫有罪。而刘鑫的父母,即使言行践踏了人类的底线,也不可能有任何法庭可以惩罚他们,毕竟,拒见江歌母亲是无罪的,辱骂江歌母亲,也不算是法律上多大的过失。法庭拿他们完全没有办法。
事实或许令人绝望,但我们必须承认,在有些地方,法律确实无能为力。
当红作家“咪蒙”在其微信公众号中发问——“法律可以制裁凶手,但谁来制裁人性?”
是的,有些恶行确实不属于法律的管辖范围,但这并不意味着在法律的触角之外人就可以为所欲为。
经过近300天的等待与哀求,江歌妈妈始终无法见上刘鑫一面,得到的回复只有威胁和谩骂,万般无奈之下,她只好把刘鑫一家的信息发到网上,把他们交给舆论。
幸好还有网络,幸好还有正义的大多数。如今舆论的潮水几乎把刘鑫一家淹没,他们的工作和生活都陷入极度困境。但他们并不值得同情,这是他们为自己践踏人类底线的行为所付出的代价。
正如作家连岳在其公众号中所言“并不是只有法庭才能够惩罚。刘鑫一家,以后日子会相当难过,他们像活在一个透明的监狱里,愿意与他们交往的人,将极少。人人都可施行公正,人人都有惩罚的力量。”
社会道德提倡知恩图报,而以怨报德则突破了道德的底线。刘鑫一家之所以被众人所唾弃,正是因为他们突破了这一底线。这件事提醒我们,在生活中我们不仅要守法,也应对道德底线抱有更多敬畏之心。
在法律延伸不到的地方,还有道德。对于法庭无法惩处的恶行,还有道德审判,还有舆论谴责,后果同样很严重。
角度二:“网络暴力”也有正义的一面
进入网络时代以来,热点事件经常会在网上引发大讨论。有时候,网民对当事人的指责和批判会掀起巨大声浪,通过人肉搜索,这种声浪还可能从网络延伸到现实生活,使当事人倍受骚扰,苦不堪言。这就成为了“网络暴力”。
九寨沟地震时,逼吴京捐款一亿是一种“网络暴力”;乔任梁去世时,逼陈乔恩发文悼念是一种“网络暴力”。“网络暴力”往往意味着以群情激愤代替理性思考,用道德绑架侵犯个人自由。所以,“网络暴力”向来是一种负面事物。
但是江歌案让我们看到,“网络暴力”也有其正义的一面。
此次事件中,刘鑫一家的表现可谓人神共愤,但他们的错误只是停留在道德层面,无法用法律来追究。
如果没有网络,江歌妈妈对于刘鑫一家根本束手无策。如果没有网民不断紧逼曝光,我们可能连一点内情都不知道。而恩将仇报的刘鑫,照样还是该吃吃该乐乐,活得潇洒自在。
幸好有网络帮助弱者伸张了正义。网络让坏人无处可藏,网络给公众提供了表达的平台,网络让舆论的力量最大化。
什么是善?有时候,让恶受到应有的惩罚才是最大的善。江歌案中的“网络暴力”就是一种善,它不应当被冠以恶名,它应当有一个更恰当的称呼——“集体正义”。
但同时我们必须注意到,江歌案有其特殊性,这一次我们对“网络暴力”予以理解和容忍,并不意味着“网络暴力”应当被提倡。
对于“网络暴力”我们必须时时警醒,它是临近法律边缘的一种存在,稍有不慎就可能越界。
首先,在网上公布别人信息,进行所谓“人肉搜索”,涉嫌违法,有可能面临法律的惩处。
其次,当个人陷入集体狂热时,容易失去理性与公允,认识容易出现偏差,行为容易越界。
毕竟,道德审判不能超出法律的边界,舆论谴责不能越过文明的底线。
角度三:善良不是放弃自我,帮助别人的同时,必须注意保护自己
江歌为保护朋友而献出自己的生命,对她的行为谁都没有权利进行指责和挑剔,事后诸葛亮式的评论都是对生命和善良的亵渎。但是惨剧带给我们的经验必须进行总结,认真吸取教训,才能避免重蹈覆辙。
江歌代替朋友去面对纠缠不放的男友,是出于自身的勇敢和善良,但她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她多半没有意识到所面对的人即将失控,否则她肯定会选择更加安全的方法。
现在不妨做一些于事无补的假设,如果江歌的自我保护意识能更强一些,如果她能和刘鑫一起躲进房间,然后打电话报警,惨剧多半就不会发生。
我们必须明白,只身在外时,要时时注意保护自己;我们必须承认,当女人和男人发生冲突时,女人在身体上确实处于劣势。
我们从小被教育要与人为善,要乐于助人,但是很有必要再加上一条:帮助别人的同时,必须注意保护自己。
有人遭遇危险时,自己有能力去帮就帮,没能力可以灵活处理。
一个不会游泳的人,看到有人溺水而没有跟着跳下去施救,是一种智慧,而非冷漠。因为跳水不是唯一的救援方式,大声呼喊,打110是更明智的选择。
一个人心怀善意,对世界、对他人善良,是对的,也是值得颂扬嘉许的。
但是对于超出自己能力范围的请求要果断拒绝,你有say no的权利,因为善良不是放弃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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