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马路低头玩手机,当心收到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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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网报道,近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嘉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条例规定: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时浏览手持电子设备或者嬉闹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这意味着,从今往后,当地的“低头族”不仅有颈椎劳损的担忧,甚至还有违法受罚之虞。
智能手机普及以来,“低头族”随处可见。
吃饭、走路、上班、上课……刷手机上瘾的人们不放过每一点时间空隙,许多本该做正事的时间都被手机偷走,颈椎疾病也随之泛滥。
而开车用手机,过马路看手机,损失的不仅是时间和健康,这些行为已经危及到生命安全。
之前,有媒体报道,广东中山一名女子夜间过马路低头玩手机,与一正常行驶摩托车相撞,造成一死两伤。
能够想象得到,如果不加以规范和限制,类似的交通事故会越来越多。
开车使用手机,早已被明令禁止。而限制行人使用手机,嘉兴市开始了有益的探索。
时事解读
角度一:自由当以不侵犯他人为边界。
看到这则新闻,有人可能会想,怎么玩个手机还违法了呢?
但只要稍加思考,就能想通其中的道理。
玩手机是兴趣爱好,是个人自由,但过马路玩手机,就不再是个人的事了,因为它可能会引发交通事故,危及他人。
虽然相对于机动车来说,行人处于弱势地位,但事故一旦发生,哪一方受损,损害有多重,都有很大的随机性。
因为自己的不节制,不自律,而把别人置于危险的境地,这样的行为已经超出了自由的边界,当然应该碰到法律的墙壁。
所以素材君认为,用法律限制过马路低头玩手机,这种做法没毛病。
角度二:文明与秩序离不开公民的自律,更离不开完善的法律。
“过马路,左右看,不在路上跑和玩。”这是我们从小就熟背的课文。
但是一路成长到今天,我们反而连这种小儿科的文明规范都做不到了。
你可能会说:“都是手机害得!”
但素材君却想说:“都是因为法律的缺失”。
所有的文明和秩序都离不开法治的保驾护航。
宣传教育固然能教化人心,但法治的力量更能令人警醒。
如果自律不够,多年的教育可能敌不过一时的诱惑;如果法律出手,一次处罚就能让人终生牢记。
也许5到50元的罚款微不足道,但是这种“违法”的定性会让人羞耻,它会督促受罚者和旁观者向文明靠拢。
只有道德上的倡导和法律上的约束双管齐下,文明素质才能被有效提升,公共秩序才能被尽快建立。
嘉兴市的立法应当引起我们的警醒,过度依赖手机的我们,必须学会自律和节制,这不单是出于健康和时间的考虑,也是出于遵纪守法和生命安全的考虑。
题图摄影:Martijn Baudoin
授权基于:unsplash.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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